根据学校《关于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》(研字〔2021〕22 号)以及《公司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》(校发〔2017〕70号)等文的精神和要求,学院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制定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实施细则。
现将细则给予公示,公示期三天(5月11日至13日),如有异议者请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龚老师联系。
联系地址: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(学院楼3号楼203室)
联系电话:61776421
邮箱:cufejry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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